《儿童皮鞋》行业标准审查会议在京召开

浏览量:950 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07-03-11 【字号:

   2007年3月7至3月9日《儿童皮鞋》行业标准的审查会在北京召开。与会的十四位专家分别来自北京、上海、福建、广东、浙江等省市的协会、生产企业、研究院、质检机构。会议推举我院院长杨承杰任组长,卫亚非为副组长,领导审查小组对本标准进行审查。

   本标准规定了使用胶粘、缝制、模压、硫化、注塑、灌注等工艺,以天然皮革、人造革、合成革为帮面制造的儿童皮鞋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穿用的儿童皮鞋和婴幼儿鞋。纺织品或其他材料为帮面,采用同等制作工艺制作的儿童皮鞋可参照执行本标准。

   在具体技术指标上,则遵循了如下原则:在符合中国国情和目前的行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,尽可能与国际接轨。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分为一般要求、感官要求、异味、物理机械性能要求和限量物质限量要求。这也是我国鞋类产品标准中第一次加入限量物质限量指标。

该标准可以适应技术的发展及市场经济和消费理念的变化,指导行业发展,适合我国国情,该标准标准格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,达到国内先进水平。

与会专家经过认真审查,一致同意起草单位将送审稿整理为报批稿上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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